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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920/2022-109642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征收土地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9-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高征告〔2022〕44号
文  号:    高征告〔2022〕44号 关 键 词:    农民集体;宝塔;临城;集体;八字角;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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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高征告〔2022〕44号

高征告〔2022〕44号


2022年9月9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22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83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淳溪街道集体土地1.773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22〕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中宏万家北侧地块 (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淳溪街道宝塔村八字角一组农民集体、宝塔村八字角二组农民集体、宝塔村八字角一组农民集体与八字角二组农民集体(共用宗)、宝塔村农民集体、临城村六组农民集体、临城村七组农民集体、临城村八组农民集体、临城村九组农民集体、甘村一组农民集体、邢丰村农民集体、姜家村农民集体、淳溪街道农民集体、淳溪街道集体(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表                                         单位:公顷

位置

地类及面积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宝塔村八字角一组

0.1526

0.1526

0

0

宝塔村八字角二组

0.0159

0.0159

0

0

宝塔村八字角一组与宝塔村八字角二组

0.0651

0.0651

0

0

宝塔村农民集体

0.0158

0.0158

0

0

临城村六组

0.145

0.145

0

0

临城村七组

0.0455

0.0455

0

0

临城村八组

0.7838

0.7831

0.0007

0

临城村九组

0.1328

0.1328

0

0

甘村一组

0.0653

0.0653

0

0

甘村农民集体

0.223

0.0223

0

0

邢丰村农民集体

02536

0.2536

0

0

姜家村农民集体

0.0277

0.0277

0

0

淳溪街道农民集体

0.0014

0.0014

0

0

淳溪街道集体

0.0478

0.0478

0

0

三、组织实施

1.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2.本次征收以2022年9月9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6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高 淳 区 人 民 政 府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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