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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报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5:3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产权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需增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二、规划许可申报地点:

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68505104、68505105、68505106、68505107)

江北新区:江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58466270)

浦口区: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69659200)

栖霞区: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68732184)

雨花台区: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52867881)

江宁区:江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69977051)

六合区:六合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56872319)

溧水区: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57236162)

高淳区: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56821760)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