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920/2021-01798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第二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功能;改革试点;优化;自然资源;规划;规划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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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南京市规划局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试点,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找差、大胆创新,通过优化再造流程、精减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监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8年制定发布了《南京市第一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2020年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进行增补梳理,制定了《南京市第二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配套性政策文件,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一、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针对既有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服务管理覆盖面不高等民生问题,结合垃圾分类收集点、充电设施、运动场所、停车配建、公共环境提升等实际需求,将相关建、构筑物建设工程纳入《“豁免”清单》并分类指导,鼓励居住社区自治,为“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助力城市功能提升,精简优化审批程序
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豁免”,优化简化建设工程审批流程,针对简易低风险、公益公用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提升等工程项目,最大程度缩短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服务水平。
三、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塑造城市文化特色
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与内涵,鼓励城市功能复合利用,对在符合条件的各类公园、绿地、开敞空间里建设政府主导的非经营性设施、临时搭建的平台、展示等进行“豁免”,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公共开放空间,增强城市功能的兼容性,满足不同人群的活动需求。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结合“信用承诺制”,创新实施“减事项、并环节、优流程、强服务”等举措,助力“拿地即开工”机制推进,为建设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 “豁免”建设工程的桩基、基坑开挖、机械式停车设施规划手续,破解项目开工难、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使项目落地时间得到有效压缩。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把握社会热点,关注民生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补充发布规划审批事项的豁免清单。
政策文件详见 http://ghj.nanjing.gov.cn/njsgtzyj/202101/t20210107_2785600.html
政策文件详见 http://ghj.nanjing.gov.cn/njsgtzyj/202101/t20210107_2785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