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920/2023-89225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储备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修复;雨花西路;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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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土地使用权人: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单位: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效果评估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地块东侧为邓府山村小区,南侧主要为荒地,西至雨花西路,北至雨花南路,地块占地面积约为144927.4m2(约217.4亩)。本地块未来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初中用地(A33b)和幼托用地(Rax),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2023年7月,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对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了《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调查和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汞、六价铬、镍、砷、铜、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的风险均不可接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氰化物的风险可接受。建议的土壤修复总面积为16013m2,修复深度最大为5m,修复土方量为35123m3,需针对风险不可接受区域的土壤,实施下一步修复或风险管控工作。
2023年8月,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编制了《雨花南路以南、雨花西路以东(原南京自行车总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3年9月取得备案告知书(宁环土备〔2023〕2号)。根据修复方案,本地块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治理。
2023年9月至10月,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对修复工程的各项内容逐项开展施工,目前已完成地块修复工程的全部修复工作。我单位按照相关的导则完成了文件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效果评估监测等效果评估相关工作。
通过对修复工程过程文件的收集与审核,本项目修复施工过程资料基本齐备。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4日完成污染土壤的清挖和外运工作,各项措施总体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完成情况良好。
根据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成果,本地块污染土壤已清挖到位。本地块理论污染方量为35123m3,实际完成土壤修复工程量35919.16m3,已全部运送至镇江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根据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成果,本地块修复过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施工过程中对污染土壤清挖转运、废水处理和排放、基坑验收进行了全过程的环境监管,未发生二次污染情况;根据镇江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熟料检测报告、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和污染土壤消纳证明,本地块污染土壤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处置期间水泥窑污染物排放及水泥产品均满足相应标准、质量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对污染土壤开挖后的基坑底部和侧壁进行采样检测,对于检测结果存在超标的基坑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二次开挖后再次检测,直至基坑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效果评估单位对地块内清挖的非污染区清洁土(表层清洁土、夹层清洁土、放坡土)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修复工程主体完成后,效果评估单位对地块内的非修复区和地块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评估范围覆盖地块内的全部区域,检测结果全部达标,达到效果评估验收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技术导则,对开挖的基坑底部、侧壁、清洁土、建筑垃圾、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和非修复区域开展效果评估采样检测工作,并对全场地地下水、外排废水、地块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检测结果采用逐个比对法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所有样品中检测指标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及对应评价标准。
综上,本修复工程资料完备,施工过程规范,各项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完备,清挖后的坑底及侧壁检测结果满足对应的修复目标值,土壤实际修复范围满足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技术方案要求,土壤修复过程中未发生二次污染情况,经修复治理后本地块可满足规划用地方式安全利用要求。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