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920/2025-49369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储备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建邺区苍山路地块效果评估报告公示内容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修复效果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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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以西13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以西13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建设单位: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效果评估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以西13号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积贤街与苍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北至积贤街,南至清河路,西至规划住宅,东至苍山路,占地面积约为12020m2(约18亩)。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JZCc010-16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宁政复〔2022〕103号),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R2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2025年1月至3月,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调查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铅、砷、汞、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烃(C10-C40)检出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指标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及相应评价标准。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土壤关注污染物汞、砷、铅、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的风险均不可接受,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需要修复达标后才能进行再开发利用。
2025年3月,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编制《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以西13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方案中划定了地块修复范围:土壤需修复区域的投影面积共计3573m2,修复深度最深达5m,估算污染土方量约9035m3。方案确定了地块修复技术:修复施工采用放坡开挖方式进行污染土壤清挖,土壤修复采用异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2025年5月至6月,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对修复工程的各项内容逐项开展施工,目前已完成地块修复工程的全部修复工作。效果评估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完成了文件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效果评估监测等效果评估相关工作。
通过对修复工程过程文件的收集与审核,本项目修复施工过程资料基本齐备。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单位已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5日完成污染土壤的清挖和外运工作,各项措施总体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完成情况良好。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总结报告,本项目累计完成污染土壤清挖9648.32m3(大于修复技术方案,含扩挖污染土方量),污染土壤全部运至密闭大棚内进行预处理,筛分破碎设备累计筛分出建筑垃圾70m3。污染土壤已全部运输至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渣石经清洗检测合格后已全部外运至南京宁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
根据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成果,本地块修复过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施工过程中对污染土壤清挖转运、废水处理和排放、基坑验收进行了全过程的环境监管,未发生二次污染情况;根据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熟料检测报告、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和污染土壤消纳证明,本地块污染土壤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处置期间水泥窑污染物排放及水泥产品均满足相应标准、质量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对污染土壤开挖后的基坑底部和侧壁进行采样检测,对于检测结果存在超标的基坑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二次开挖后再次检测,直至基坑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对地块内清挖的非污染区清洁土(表层清洁土、夹层清洁土)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修复工程主体完成后,效果评估单位对地块内的非修复区进行采样检测,评估范围覆盖地块内的全部区域,检测结果全部达标,达到效果评估验收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技术导则,对开挖的基坑底部、侧壁、清洁土、建筑垃圾、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和非修复区域开展效果评估采样检测工作,并对废水开展监测。检测结果采用逐个比对法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所有样品中检测指标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及对应评价标准。
综上,本修复工程资料完备,施工过程规范,各项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完备。经过整体修复后,清挖后的坑底及侧壁检测结果满足对应的修复目标值,土壤实际修复范围满足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技术方案要求,土壤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情况得到有效控制,经修复治理后本地块可满足规划用地方式安全利用要求。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