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920/2026-03722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登记证明类废止和其他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抵押权人;细则;当事人;支行;证书;条例;抵押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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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
| 序号 | 不动产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证明)名称 | 证书(证明)编号 | 公告废止依据文件 | 公告时间 | 备注 |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05幢1单元9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49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12幢二单元5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45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 | 裴超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朝晖路1号3幢二单元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597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朝晖路1号3幢二单元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66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朝晖路1号2幢一单元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2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6 | 刘玲/吕浚生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朝晖路1号2幢一单元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81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棠路183号02幢二单元18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65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方州路199号10幢三单元1209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36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3号06幢一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27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1号21幢二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00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晖路35号4幢一单元29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001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2号03幢一单元1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7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7幢一单元10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53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07幢三单元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05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天健路6号1幢二单元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915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玖荣府6幢一单元2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41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方州路199号06幢二单元6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37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289号11幢2单元4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2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9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26号22幢一单元8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16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7幢一单元1701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286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号124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33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43幢二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13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茉莉花路218号5幢3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1458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27幢2单元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4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12幢一单元1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60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镇雄州南路288号金程坊17幢106室等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77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15幢二单元10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930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玖荣府6幢一单元11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38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2幢一单元7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50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4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90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通池路55号03幢1单元1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75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218号龙庭世家14幢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5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80号03幢二单元2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64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文晖路99号7幢一单元2401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89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23幢二单元11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98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1号11幢二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241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1幢二单元9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752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9号04幢二单元10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9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3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方州路68号04幢一单元1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6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3幢一单元1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 4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沿河小区57幢一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52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62号03幢一单元1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 4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东路100号12幢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54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潘杨路55号10幢一单元1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90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5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欧风花苑15幢一单元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64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0幢一单元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307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德邑花园16幢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77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20幢1单元6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762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4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8号2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54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5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1号8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53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5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冠城大通蓝郡家园09幢二单元7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62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棠城西路35号1幢三单元8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7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路90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4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4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冠城大通蓝郡家园28幢一单元1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89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5幢三单元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4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28号6幢一单元12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629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榜路39号3幢三单元4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47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5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9号4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388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5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城路9号文石雅苑8幢一单元18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46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06幢二单元15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47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9号17幢一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75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新荣路5号4幢二单元16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81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84号151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64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62号06幢一单元1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2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路90号鑫龙花苑7幢四单元108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宁六2017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9幢三单元10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25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2幢一单元1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07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方州路68号01幢一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2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6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03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5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7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欧风花苑23幢一单元9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88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7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21幢1单元17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970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7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1号16幢二单元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80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7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八百桥镇招贤西路179号28幢3单元405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1212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7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南门望府13幢一单元11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05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7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城路58号1幢一单元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78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7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蔚蓝时光苑9幢一单元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08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7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97号05幢1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75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7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33号3幢一单元6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74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7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映园16幢2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10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80 | 江贝/邱姝云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映园16幢2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39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8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13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49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8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4幢一单元1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93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10幢2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62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8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专诸巷15号紫晶广场四区1幢五单元1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14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8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33号5幢二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72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8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9号5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327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8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8号3幢二单元2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98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8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彤华街9号16幢一单元2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56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8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303号等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54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9号08幢一单元1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42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24幢一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91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朝晖路1号1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22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9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36号09幢一单元18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77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4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34幢二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22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5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35幢1单元8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04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方州路199号04幢2单元8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01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蔚蓝时光苑2幢2单元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752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9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棠路233号8幢二单元20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92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9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文春路96号4幢一单元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33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号1幢一单元1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78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1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21幢1单元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60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2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路66号12幢2单元9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01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288号09幢二单元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30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浦六路18号05幢二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45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99号7幢二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56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文春路96号2幢二单元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75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潘杨路55号23幢二单元2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2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戴庄路20号7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02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0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口路9号15幢一单元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94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5幢二单元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4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山东路51号12幢二单元6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92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西路31号5幢一单元18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816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康正路9号等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61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冠城大通蓝郡家园32幢二单元7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632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秦苑路33号隆泰花园6幢605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26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弘湖路1号江雁郦湖美墅83幢1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69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97号09幢2单元3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35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9幢二单元20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47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1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方州路68号10幢三单元91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683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专诸巷9号1幢2单元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56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9幢一单元9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8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16幢一单元18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 1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295号复兴园3幢一单元13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943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11幢一单元2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43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7号11幢一单元12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84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沿河小区22幢一单元5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937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专诸巷12号2幢一单元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08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李岗路60号城东新苑20幢一单元1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34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2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西路122号16幢二单元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680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01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18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3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7幢一单元2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36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3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南门望府25幢一单元8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23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3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39号07幢二单元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59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八百路65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53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5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城路58号3幢一单元1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96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6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东路45号百合园13幢5单元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97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文昌街160-2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0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南路168号19幢四单元20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0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3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南门望府29幢二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75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映园1幢一单元3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47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41 | 姜尚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3号8幢二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05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4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西路122号14幢二单元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06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路66号11幢1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36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62号01幢一单元2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178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戴庄路20号5幢二单元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25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景兰路6号03幢二单元2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17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26号08幢一单元2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17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西路58号35幢二单元1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517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4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4幢一单元1701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107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289号11幢2单元1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50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30幢三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 152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城路9号文石雅苑8幢一单元2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74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3 |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长河郡苑16幢3单元8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跨省通办)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31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彤华街9号15幢一单元16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36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口路9号1幢三单元4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1488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龙池翠洲花园45幢2单元7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142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香塘路66号1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1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31幢二单元1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48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5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99号16幢二单元1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00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289号10幢2单元9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3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9幢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85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镇园林东路55号15幢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4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路66号03幢1单元1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91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06幢1单元5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801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口路9号香缇郡15幢一单元401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213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85号03幢112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74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0幢二单元5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36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68 | 徐翔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1号8幢一单元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5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6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蔚蓝时光苑9幢一单元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38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3幢一单元1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517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1 | 杜大伟/吴丽丽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3幢一单元1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7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蔚蓝时光苑9幢二单元1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77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城路58号2幢一单元1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92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通池路55号08幢2单元16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671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7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13幢三单元1706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671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7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29号万福峨嵋苑8幢605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996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7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北外街108号4幢6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3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7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南门望府25幢一单元18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17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7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5幢二单元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64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80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5幢一单元29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50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8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5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16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82 | 曹俊男/曹玉林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5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8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49幢3单元3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26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8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1号6幢二单元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808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8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棠城西路35号3幢一单元19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41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荷花塘37号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50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8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5幢一单元1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66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6-03-09 | 权利人 |
| 18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号5幢一单元11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063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8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8幢三单元11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85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9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2幢一单元1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40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9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3幢二单元17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8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 1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9号15幢一单元1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588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6-03-09 | 抵押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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