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920/2026-41809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部门文件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 | ||
| 文 号: | 宁规划资源办〔2026〕93号 | 关 键 词: | 政策文件;废止;经济社会发展;管理对象;文件规定;意见建议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
宁规划资源办〔2026〕93号
各分局,江北新区规划资源局(浦口分局),市局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学习教育中“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谁起草谁负责”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党中央和省、市委最新精神、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等问题。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征询上级条线部门、下级管理对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废止的政策文件表。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政策文件表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