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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6:5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是我局从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现通过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hj.nanjing.gov.cn)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需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作为评价年度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履行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及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教育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理解与认识。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会办协商机制,提升专业化、法治化业务水平。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增进交流互动,传递政府声音。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72条,政务服务事项207项,规划公示516件,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新闻8024条,回应社会公众关注120次,举行9场新闻发布会和4场公众开放日活动,办理省、市级建议和提案146件。四是优化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及时调整门户网站版面和栏目,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与现有办公系统相融合,实现互联网受理、政务网办理。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督办等功能,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50件,较2019年上升26%;办结815件,结转下年度35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4

+448

51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3

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2

14369.77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8

38

0

0

56

8

8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1

0

0

0

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2

23

1

0

26

4

4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6

11

0

0

24

2

26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0

0

0

0

0

0

1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6

1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1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24

3

0

0

0

1

2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8

0

0

0

0

0

2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52

38

1

0

56

8

8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5

0

0

0

0

0

3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18

0

5

3

 26

0

1

18

5

24

0

0

7

3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部、省、市的相关要求和公众的诉求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少数政策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较单一,还缺少多主体、多维度的解读。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明显上升,少数答复文书在精确表述方面还有欠缺,与公众的诉求满意度还有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重点从以下方面积极改进:一是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咨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利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优化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接收、审核、登记、办理、归档等工作制度,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三是充分发挥会商协同机制,及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