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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玄武分局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1:3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工作需要,现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玄武分局自然资源管理:1名

工作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科技金融园

咨询电话:025- 84523848(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3、熟悉各项办公软件及专业软件(ArcGIS)操作,服从单位调剂。土地资源管理、测绘、规划或建筑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文字能力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筛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7日- 2026年1月24日下午6时止,以邮箱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004515646@qq.com(要求:邮件名称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邮件主题栏写明“应聘市规资局玄武分局”)。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以下完整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5、其他可证明资历、能力水平等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6、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特别提醒: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上述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玄武分局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二)体检

1、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玄武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拟录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递补规则: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玄武分局工作,合同期限首期为2年(约定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执行南京市相关规定的薪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拟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