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层工作基础,规范一线业务工作流程、提升基层从业人员专业履职能力,近日,市规划资源局举办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我是主讲”(第1期)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文平,局内部分一级调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历史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区规资、住建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会上,兰文平副局长作了开场动员讲话。长期以来,我市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共建共享,城市总体空间形态和老城环境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保护更新走在全国前列,已成为既有文旅“流量”、更有发展“留量”的知名古都。省、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多次调研并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新修订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足南京实际,明确了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合理利用、共治共享、传承发展的原则;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社会监督的名城保护工作格局,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版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深化了南京名城价值,优化了保护框架体系,深化了“老城区+老县城”系统性保护传承,强化了历史城区整体性保护,拓展了街区地段的保护名录和保护范围,规划正在报住建部审查中。兰文平副局长强调,名城保护各项工作要围绕“保护为先,活化为要,文化为魂”开展,要以强烈的敬畏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各部门统一协作、各司其职,在新版条例和规划实施之际,坚持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带来开课第一讲——《南京历史与文化》。贺云翱系统阐述了长江文化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深入剖析了南京“文化基因”与长江文化的关系,阐释明晰了南京在中华文明中的突出地位。
市规划资源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李建波逐条解读新出台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重点结合各类保护对象和各条线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了分级分类的保护措施和各部门在名城保护工作中的重点责任。
市规划资源局秦淮分局王博分享秦淮区居住类街区地段的危房消险经验,基于秦淮区历史文化资源、历史遗留问题、危房险房“三多”的特点,系统分析了名城保护与危房治理的关系,详细介绍了秦淮区从“一并拆除”到“三原翻建”再到“多元路径”的兼具温度与尺度的居住类街区危房消险路径,总结了三原翻建类、改建类等不同类别项目的规划审批要点。
此次培训立足基层工作实际,聚焦专业化、规范化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坚持“学用结合、精准赋能”,在新版名城保护条例实施之初,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名城保护工作标准、压实了属地保护责任,帮助基层从业人员厘清了保护与更新、管控与利用的工作路径,助力推动新版名城保护规划和条例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后续,市规划资源局将常态化开展南京历史文化名城“我是主讲”系列业务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和基层一线人员,围绕问题同题共答,共同探讨,如老城区老县城整体保护展示、历史地段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传承、保护类项目政策性资金申报、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热点课题开展业务交流,欢迎社会各界、各相关单位主动申报,分享交流一线科学研究、项目实操工作经验,共同推进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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