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市规划资源局始终坚持优化规划引领,加强用地政策供给,扎实做好乡村特色产业的规划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各涉农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助力助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全市入库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中,已有87个申请办理农转用并全部获批,面积865亩,居全省首位;供地13个,面积150亩,其中入股联营3个,村集体自办企业7个,集体土地入市3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以集体土地入股、联营方式完成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供地。
构建政策体系。市规划资源局不断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建立规划用地全覆盖的长效保障机制。2019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市乡村振兴的通知》;2022年联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试行)》;2023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南京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4年印发《南京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在全省率先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目前,市规划资源局正在牵头对《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试行)》进行修订,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强化要素保障。单列农转用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各类乡村振兴项目;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可单独组卷报批,暂时无法准确定位的项目可通过“列清单”方式纳入村庄规划,按照批次用地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并联推进村庄规划修编、选址服务、农转用办理等环节,不断提升审批质效;实行“点状用地”,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确保有用地需求并符合用地条件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应保尽保。
优化项目服务。强化主动提前介入,建立形成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进度清单,“一项目一清单”,专人专岗专责。今年已先后两轮深入各区进行现场服务,就各项目主体及属地的问题一一进行现场解答,并与项目主体建立联系机制,实时解答政策。
下一步,市规划资源局将继续秉持科学规划、高效服务工作理念,对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用地,进一步提升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办理质效,保障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快速落地见效,助力助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