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5日上午举行的第33个全国“土地日”主场活动上,南京、苏州、盐城三座城市获2022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表彰,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国洪,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夏心旻,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陈之常颁发奖牌。
在宁举行的第33个全国“土地日”主场活动,由自然资源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宣教中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人民政府承办。活动围绕“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这一主题解析土地政策、交流典型经验,现场发布了全国“三调”成果系列丛书以及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启动了2023年“最美自然守护者”学习宣传活动,表彰了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先进地区。
近年来,在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国率先出台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率先上报国务院,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案例选编》;二是持续深化耕地保护,完成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年均发放耕地保护补贴约8亿元、惠及50万农户,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入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2019年以来全市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6.3万亩;三是扎实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19年以来共处置存量低效用地约16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建设用地地均产出居14个特大城市首位,两次获评“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